專利局要求巡迴法庭對其權限做解釋
五月 7, 2008
專利局今日向巡迴上訴法庭對美維吉尼亞州聯邦地區法庭於四月1日的判決提出上訴。 此案有關專利局是否在公佈去年8月21日的「改變繼續審核做法、不分明專利權之申請書及審查專利權限最後規定」中,超過了國會給予專利局的法律權限。 專利局堅持該規定並未超越國會所受予之”設定不違法的規定來管理專利局的作業程序”與”可設定便於與加快處理專利申請書的規定”的權力,但維州地方聯邦地區法庭認定該規定更改了現有專利法所給予發明人之權力。
近期內,專利局將提出其上訴答辯狀,屆時會一并分析。
Posted in 
聯繫
近期迴響